近日,“美城月饼”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9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涉美诚月饼的详细情况通报。
此次事件涉及花都区的 2 家企业和 1 家香港企业。区内的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取得营业执照和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贸易商;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则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其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流程环境符合要求,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有“美诚”“香港美诚月饼”“meisun”等核准在月饼商品上的商标,并把商标授权给了广州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后者能提供香港美诚食品集团的登记资料和相关商标授权使用书等材料。同时,广州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加工“香港美诚月饼”产品,双方有委托加工合同,产品包装材料由广州美诚食品公司提供,相关月饼产品外包装及文字宣传上均使用了“香港美诚月饼”字样。
在监督检查及食品检测方面,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及广州市局、花都区局监管人员对广州美诚科技公司进行了 3 次现场检查,暂未发现食品安全突出隐患。花都区局近期共检查月饼相关企业 24 家次,抽样月饼 23 批次,合格率为 100%。8 月中下旬,市、区两级分别委托检测机构对花都区月饼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广州美诚科技生产的月饼产品专项抽检 3 批次,结果全部合格。此外,美诚食品公司主动将月饼产品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今年共送检样品 32 批次,结果也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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